二要认真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确保企业明显减负、职工待遇不受影响。2015年以来,国务院已经5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但目前我国社保费率与国际水平相比总体还是偏高。企业觉得负担重,就会想办法避费逃费,也衍生出一些不公平甚至权力寻租问题。此外,有的领域社保基金还有大量结余,使用效率也不高。降低社保费率,有利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也有利于公平缴费、扩大参保面。按照有关部署要求,这项改革5月1日起就要正式实施,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抓好落实。从目前看,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他们对社保缴费负担能否降低还是有担忧的。所以,我们要坚决做到“两个不得、一个务必”,即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目前,尽管有些省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情况,但全国总体上是收大于支,累计结余近5万亿元,我们还有战略储备性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权益近2万亿元,而且将继续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应该说具备比较强的支付保障能力。经过精算分析,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后,不会影响职工待遇,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也不会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性。一些地方如果出现问题,首先要自己想办法,不要老盯着中央调剂基金或者中央财政。当然对困难确实大且自身工作做到位的地方,中央也会给予适当支持。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规模超过6000亿元,可以用来帮助一些地区弥补养老基金支付缺口,但我们不希望都用到弥补那些当期收不抵支的地区。要看到,降低社保缴费后,算下账来钱是够的。如果缺口还是大,就说明其中可能有管理不到位、不作为等现象,甚至存在腐败问题。社保基金是百姓的保命钱,决不允许挤占挪用,决不允许出现任何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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