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个指导思想,我国在新时代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参与国际竞争能力、倒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努力拓展改革发展新空间上来。这就需要把“一带一路”建设同国内新谋划出来的和之前已有的主要开发开放计划实现对接整合,包括把“一带一路”建设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12个自贸试验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海洋强国建设等国家战略实现全面对接,同西部开发开放、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率先发展、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等实现深度结合,进而促进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开放,助推内陆沿边地区成为开放前沿,推动我国开放空间从沿海、沿江向内陆、沿边延伸,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东中西部联动发展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从2014年至今,我国先后制定和对外发布了一系列规划、建议、设想,包括《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实践与中国的贡献》等,以及有关地方、部门、行业、企业出台的各种配套规划和工作设想;推动创立“丝路基金”、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和应急储备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中国—中东欧金融控股公司和银行联合体等相关金融支撑机构,以及其他领域的相关工作机制。经过夯基垒台和立柱架梁,共建“一带一路”已经完成了总体布局,绘就了一幅“大写意”。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