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垃圾分类与个人信用挂钩,一下子将垃圾是否分类这等“小事”变成了关乎个人信誉的大事,有人可能觉得太小题大做。但现实来看,很有必要。美好环境靠大家努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任和义务。但长期以来,总有一些人不履行这项义务。为改变这一状况,许多城市在宣传与鼓励上采取了许多措施。“宣传+鼓励”的模式虽收到一定效果,但效果有限。实践证明,仅此还不够,对于那些缺乏自觉性的人,还要辅之以必要的“强制+处罚”手段。
从日本、德国等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国家来看,除了居民素质高之外,这些国家之所以成功,还在于“宣传+鼓励”和“强制+处罚”两种手段的并用,而且是以惩罚性措施为主。改进我国垃圾分类推进模式,从鼓励到“宣传+鼓励”和“强制+处罚”并重,是一个必然选择。一个人的信用好差,并不是外在因素强加的,而由其自身的行为所决定的。将垃圾分类与信用挂钩,对做得好的是激励,对不按要求分类的才是一种惩罚。由于信用联动惩戒具有跨部门、跨领域的广泛性,因而这种惩罚将影响个人的升学、就业、高消费或企业的信贷、申请行政许可、扩大再生产、政府采购投标等,这就必将倒逼每个居民与单位都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从而形成垃圾分类新风尚。
当然,有了好的理念,还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具体、可行的操作层面的制度设计,需要建立源头追溯的大数据系统,以保证垃圾分类与个人信用挂钩的举措落到实处,切实见效。(贺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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