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案中甲.乙.丙.丁分别为未来的公司取一个名称,其中可以采用的是( )。
A.北京大地商贸公司
B.北京666商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C.中国北京商品贸易国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D.北京汇通商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解析:无。
本题选D。
18.2003年3月,美国乙公司与中国丙公司欲共同投资设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约定甲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50万元,问:美国乙公司与中国丙公司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关于发起人的要求:甲.乙.丙.丁四人想设立一家资本规模大约3000万股份有限公司,在协商过程中,甲.乙.丙.丁分别发表了自己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看法,问: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
A.甲认为必须让朋友戊加入,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最少为5人
B.乙认为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因为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只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可以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C.丙认为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最少不得低于200万
D.丁认为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但是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
E.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首先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解析:无。
本题选B。
19.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
A.检查公司财务
B.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C.当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予以纠正
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E.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解析:无。
本题选ACD。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