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0年国家电网人才招聘税法基础考试内容(487)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3-06 09:04:28
1.(多选题)
下列关于税务机关、纳税人的权利,表述正确的( )。
A. 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均是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才能实施
B.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县、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超过5个月
C.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撤销权
D.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E.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参考答案:ADE
题目详解:选项B,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选项C,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征纳双方的权利”,需要熟悉教材,下面解释一下关于代位权、撤销权的相关规定: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依照上述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多选题)
下列关于“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出版单位分期支付稿酬的,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B. 个人以图书出版一作品后,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应与再版之前取得的稿酬合并为一次征税
C.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
D. 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其连载和出书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E. 作者去世之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不享受应纳税额减征30%的优惠
参考答案:AC
题目详解:选项B,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应就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选项D,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选项E,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个税的计算经常在客观题、简答题中考查,所以要对个人所得税的11个税目的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3.(多选题)
下列房产税处理中,不符合房产税政策规定的有( )。
A. 企业未将电梯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B. 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应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征房产税
C. 出租房产的,免收租金期间不需缴纳房产税
D. 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E. 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参考答案:AC
题目详解:选项A,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选项C,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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