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0年国家电网人才招聘税法基础考试内容(487)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3-06 09:02:18
参考答案:
(1)由于张某12月工资3100元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故12月工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取得其任职公司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28000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下列步骤计算:
①先将12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8000-(3500-3100)]÷12=23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②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8000-(3500-3100)]×10%-105=2655(元)
综上,张某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655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的计算”。此考点比较重要,应熟练掌握其计算方法。下面简单总结一下:
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
①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②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如下:
a.雇员当月工薪所得达到费用扣除标准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b.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张某转租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④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3)张某10月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2000-800-800)×10%=40(元)
张某11月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2000-200-800)×10%=100(元)
张某12月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2000-800)×10%=120(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财产租赁所得个税的计算”,主要掌握以下几点内容: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税额计算,确定所得额时扣除项目的顺序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二)对个人出租房屋的税率
(1)个人出租住房:税率有优惠,减按10%。
(2)个人出租商业用房:税率按照正常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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