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0年国家电网人才招聘税法基础考试内容(487)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3-06 08:57:40
参考答案
1.C
题目详解: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高档木制筷子不是一次性筷子,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没收逾期一次性筷子的包装物押金并入当期销售额中计算消费税。该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5×5%+0.5÷(1+17%)×5%=0.77(万元)。
知识点:“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含视同)”
2.C
题目详解: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也就是仍按13%抵扣进项税,相应的按农产品采购成本÷(1-13%)×13%计算进项税额转出。2月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17-17)÷(1-13%)×13%+17×11%=16.81(万元)。
知识点:“进项税额转出”
3.A
题目详解: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0%)×2%,应预缴的增值税=(5550-1200)÷(1+10%)×2%=79.09(万元)。
知识点:“预缴税款和计税方法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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