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是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而在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居于首位。要增强党自我净化的能力,从根本上讲,要依靠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第一位的。在党内监督中不能设置禁区,不能有例外。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的作用,让日常管理监督与党员干部如影随形,不留空白。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仅有制度安排,实际上不执行,那就形同虚设。制度执行要落实到人和事,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执行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成为行为的“红线”“雷区”,若有违规,绝不姑息。真正把法律法规的权威发挥出来,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约束。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政的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关键之年。只有不断加强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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