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需要更彻底地放权。要充分认识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重要意义,要尊重规律,尊重科研人员,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要给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给科研单位更大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
落实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需要做好配套和衔接工作。《通知》明确指出在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相关政策落实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各类问题,例如“有的部门、地方以及科研单位没有及时修订本部门、本地方和本单位的科研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仍然按照老办法来操作;有的经费调剂使用、仪器设备采购等仍然由相关机构管理,没有落实到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薪酬激励、人员流动还受到相关规定的约束等”。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制定政策落实的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做好已出台法规文件中相关规定的衔接。
落实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需要多部门联动。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单是科技部门的事,还涉及教育、财政、税务、海关、审计、纪检、人力资源保障等多个部门。只有多个部门通力配合,才能形成合力,政策也才能真正落在实处。
王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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