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经济学资料(462)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2-18 08:53:47
作者:陈果静
继中国债券正式纳入彭博巴克莱债券指数、首家外资评级机构获准进入中国市场后,本周内,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又现新进展。2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这是继2018年9月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后,熊猫债市场规则体系完善的重要进展。
熊猫债是指境外主体在我国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根据国际惯例,2005年起将其命名为熊猫债。近年来,熊猫债市场步入发展快车道。截至目前,通过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各类熊猫债超过3800亿元,发行超过1600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注册超过3400亿元,发行约1500亿元。
市场人士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戴姆勒股份公司注册发行首单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来,熊猫债发行规模不断上升,发行人数量和类型日益增多,投资人结构不断丰富。
此次发布的《指引》明确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中介机构等方面的核心制度安排:一是明确境外企业信息披露要求,提升业务操作性;二是明确募集资金使用应当合法合规。《指引》还强调中介机构尽职履责。投资人应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
《指引》的制定和发布将从多方面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业内专家认为,通过出台《指引》对熊猫债业务相关要求予以明确,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运行效率,推动熊猫债市场规范发展;还有利于妥善处理好境内外市场在规则惯例等方面的差异,提升熊猫债市场发展活力。更重要的是,将提升熊猫债市场透明度,树立中国债券市场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吸引更多合规、优质的境外主体参与我国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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