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年国家电网官网招聘自动控制专业题(460)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2-16 08:55:22
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由我国宪法确立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施行以来,在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要看到,现实管理中也存在诸如土地资源效能体现不足、土地流转不规范、农民流转主体地位得不到保障等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亟待通过法律的自我更新和完善来破解。农村土地承包法此次修订,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针对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激发土地资源效能等提出一系列新的重大方针政策。党的十九大更是作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重要决定。这些重大决策部署,需要尽快转化和上升为国家法律规范。另一方面,在具体的实践探索中,各地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进行创新,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这也为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有效增加制度供给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近些年来,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农村发展日新月异。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土地流转面积不断扩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部相关数据表明,2007年至2017年年底,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例,由5.2%增长到37%。新时期农村生产力发展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和新要求,也需要在法律上予以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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