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生育意愿下降是女性权利的一种回归。封建社会时期,女性是一种财产,古语讲“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在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经济基础的封建社会里,男人是整个经济活动的主角。而女性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她们更多时候只是生孩子的工具,而且还要尽可能生更多的男孩子。而步入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形态的演变,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门,在经济上更加独立,一些女精英成了社会各个领域的佼佼者。封建社会那种“不生也得生”的生育观念渐渐被打碎,女性生育权利意识的觉醒成为一种现实。而生育意愿下降实际上意味着女性对自己的生育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她们亦有“我不想生”的权利。而一个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就是尊重女性,从这个角度来讲,生育意愿下降未尝不是社会的一种进步。
最后,生育意愿下降利于提高人口质量。据相关资料统计,在中国抚养一个孩子,需要花费大概300万元。如果考虑再多生一个孩子,在抚养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那么单位抚养投入水平势必会下降。而这种投入的减少带来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孩子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肯定会下降。诚然,传统的“人多力量大”曾经对社会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但那是生产力落后下的无奈选择;而在当下的信息社会里,社会真正急需的是掌握一定劳动技能的高质量人才。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一定是需要投入更大成本的。因此,生育意愿下降意味着家庭更多采取这种“富养”的方式培养孩子。而这对于改善我国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质量是有帮助的。
文/李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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