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垃圾处理必须先行。必要的硬件投入不可或缺,比如可通过增设垃圾池、垃圾桶等方式,让农村垃圾堆放更为集中,县级、乡镇专门拨付资金,定期清运出村,进而减轻农村垃圾负担。也可在分类处理、因地制宜上下功夫。对于包括牲畜粪便、废旧秸秆、餐厨剩菜等有肥性的垃圾,可采取建立沼气池化解的方式就地消化,如此一来,还能为农民带来效益;对一些干性垃圾可变废为宝,通过分拣变卖、加工再利用的方式来解决;而对于像电池、药品、荧光灯管等化学垃圾,就要坚决运输出去,在专业场地统一清理。不论是哪一种方式处理,相关部门都要有探索和尝试的勇气,绝非把问题简单地甩给农村。
这就要求,环保、农业、财政等部门必须抓好联劳协作,管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形成农村垃圾“处理联盟”。同时,问责机制建立也要跟上步伐,可由县级牵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一些不作为、懒作为造成的垃圾倒流、处理不及时、环境污染问题严肃追责,而不是等到出了问题才引起重视。
此外,乡镇还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农民充分认识到垃圾对河流、农田、生态的危害性,培养健康生态的生活方式。在政府参与乡村垃圾处理时,也应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让杜绝随手丢、习惯分类处理等成为村民日常自觉,切实从源头上盘活农村垃圾处理活力。
文/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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