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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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题中应有之义。要想让有奖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环境信息公开、环保设施开放等举措取得良好效果,还需要多想办法,多出实招、硬招
前不久,一位热心市民通过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有奖举报平台,反映通州区潞城镇某村内一无名作坊排放废水。经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查核实后,涉案人员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这位市民获得5万元奖励。今年以来,北京市已有277人参与环保有奖举报,46人获得奖励,奖金总额近40万元,其中有4位举报人获得了5万元奖励。真金白银的奖励,体现了政府部门鼓励公众踊跃参与共建美丽中国的真心实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众越来越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者形成了有力威慑,对首都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今年6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设立有奖举报基金。”然而,当前各地对有奖举报的态度冷热不均,存在明显差异。例如,南方某市的区环保局规定,对同一区域、同一流域、同一企业、同一行为的当天首名举报者,经区环保局认定确属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次性奖励200元。当地群众反映,这样的奖励政策有点简单化。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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