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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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尽管如此,仍有一些房地产商缺乏大局观念,依然希望凭借着手中房源大肆敛财,实现利益最大化、资本快回收、投资再加大。而公积金存在审批、借贷、还款等多个环节,不利于短期资本运转。由此可见,一旦房地产供不应求,直接对公积金购房者拒之门外,这并不奇怪。或许从资本运作、企业发展角度来说,并无不妥,但这却与国家大政方针、民生基本保障相悖,还在无形中加剧社会矛盾、搅乱市场秩序、增加资产泡沫,甚至让既得利益者“变本加厉”,可谓“百害而无一利”。
而这些现象的存在,也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更高要求,不仅需要经济视域下的稳控,也需要文化层面的引导、更需要行政途径的监管。首先是加强思想理念的“拨乱反正”,引导房地产商培养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不仅要会经营、善盈利、能做大,更要具备大局意识、宏观视角,明确自身在行业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让企业真正赢得社会认可、公众口碑。其次要注重企业发展的“运筹帷幄”,找准自身的合理定位,理性选择发展运营模式,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决不能受到恶性资本、逐利主义的不良驱使,走入“金元至上”的弯路、错路。当然,还要加大行政监管的“有的放矢”,对有违营商理念、破坏市场秩序的房地产商及时提醒、纠错,甚至整改、关停,彻底转变思路,让公积金贷款等有益于民生需求的方式举措,得到更多的保障和支撑。
住房公积金政策利国利民,但好政策就要真正发挥出作用,决不能因购房“歧视链”而沦为“假把式”“空响炮”,这与资本“坏账”何异!我们只有积极应对市场问题,不断加强适度监管、有效调控,才能让房地产市场回归“本味”。
文/储旭东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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