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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时:16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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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住建部等部门发文为公积金贷款购房撑腰,并提出压缩审批时限,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这种态度值得肯定,而更深层次的源头问题还需进一步直面。
一个问题是仅仅要求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还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公积金贷款放款慢的问题。因为,期房销售在我国商品房销售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出于风险考虑,大部门地方在制订公积金贷款细则时,都会设立诸多限制,比如要求建筑主体封顶才能办理贷款等,这就造成,在期房销售伊始到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存在较长的“等待期”。一些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将公积金贷款拒之门外;一些职工害怕楼市生变不敢等,不得不放弃公积金贷款。对此,不妨结合我国期房销售占比较多的现实,细化规则,压缩“等待期”。
另一个问题在于,如果一些房企始终拒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当如何?就目前而言,房企为此付出的代价太轻了。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此次住建部等四部门印发的通知中提出,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加强责任追究显然是一种进步,笔者建议在实施过程中不妨将“依法严肃处理”具体化,给出细化的处罚标准,杜绝一些房企的侥幸心理。
对房企而言,应意识到选择公积金贷款是职工的一项合法权利,绝不是能被随意取消的选项。
文/寇宇龙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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