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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遭遇骗局,则更无异于“鸡飞蛋打”。退一步说,就算对方送养的是健康小孩,对收养者而言,也同样具后顾之忧。依据“收养法”规定,被收养儿童只能是未满14周岁且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同时,相关信息须通过收养登记中心或儿童福利机构查询并在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网购”的小孩,其法定收养关系并不成立。
如此,则孩子日后的落户、入学、就业等将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势必给孩子的未来蒙上阴影。同时,由于这类非法“收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陡生变故,则很难维护自身权益。譬如,送养小孩的父母,要么因暂时无力负担,要么有难言之隐。但孩子毕竟是父母的“心头肉”,一旦时过境迁,不排除心生悔意。倘若双方因此对簿公堂,收养者无疑难有胜算。
显然,网上有偿送养小孩,不仅有违法律法规,更易引发民事纠纷。故而,对眼下似乎很红火的各类网络收养平台,无疑当亮出“红灯”。对其中以获利为目的的所谓“送养人”,也应依法查办。至于参与“网购”交易的收养人,则当予以训诫,促其自省,使之认识到“网购”小孩非但不靠谱,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具备收养小孩条件的家庭,理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合法渠道,依法依规办理收养手续。当然,民政部门在严格遵循“收养法”的前提下,不妨进一步疏通渠道,适当简化手续,以方便符合条件的家庭领养。同时,在当前全面放开二胎的背景下,若适当降低收养门槛,也不失为与时俱进的举措。如此,对有效遏制网上有偿送养小孩之风,无疑有“釜底抽薪”之效。
文/徐甫祥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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