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5月青岛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因涉嫌购进使用假药橘红,被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600余元。
按照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说法,因涉案产品已经销售完毕,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城阳区人民医院违法所得167.50元,罚款525元,合计罚没款692.5元。等于说罚款是违法所得的3倍,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的确是按照裁量基准规定的中限处罚,中规中矩,没有毛病。至于假橘红对人体有无危害,医院方有关专家称,抽检到的橘红性状、含量测定虽不符合规定,可能药效达不到,但对人体无危害。以上种种说法,均引起一片吐槽声。
按常理来推断,假药比次品药的危害更大,此次的橘红已被定性为假药。但按医院的说法,这个药仅是药效达不到,对病人来说无害。即便如此能否反问一句:让病人吃没用的药,这是心理疗法?还是延误病情?另外,虽说假橘红这个药后果可能真如院方所说不严重,但是处罚是否有点太儿戏了,甚至有点“自罚三杯下不为例”的味道?所以有很多网友追问:“为什么只有罚款,没有对相关的责任人的处罚,以及进货渠道的进一步查处?”不挖根溯源,能保下次不老毛病重犯吗?何况只是600余元仅够吃顿饭的罚款?
责编:hejuanhua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