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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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日起调整本市机动车停车场计时收费有关政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并将占道停车场的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的停车新规,既鼓励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合理设置停车场计时单位,主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也确实是针对当前交通拥堵、停车费高、车位不合理占用等问题切实有效的方法。
具体来看,白天停车满15分钟(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5分钟(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夜间停满2小时(1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2小时(1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一方面,实实在在的降低了群众在停车上的经济支出,在不足一个计时单位内免除了停车的费用,并且避免了原本停车收费的“不公平”问题;另一方面,计时制度的规范落实也大大地促进了社会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快了公共车位的流转速度。
因此,我们应积极面对此项停车新规,各方协调,真真的把它落实到现实当中来,发挥其积极效应。
第一、各区发展改革、停车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做好对停车场经营单位停车收费政策告知、疑难问题解释等政策服务工作。
第二、各停车场经营单位要做好员工政策培训,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政府宣传部联合各新闻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宣传,是群众了解并自己维护自身权益。
责编:hejua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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