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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详见附件一。
四、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时间自2016年8月1日上午8:00起至2016年8月5日下午17:00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五、领取准考证(仅限001-012岗位)
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请随时关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政务信息频道人事信息人员招录专栏。
六、考试(考核)工作
(一)考试工作(仅限001-012岗位)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后进行,由辽宁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九、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统一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
对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和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责编:谢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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