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营口市"三支一扶"招募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7年营口市"三支一扶"笔试成绩已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定于8月3日,现就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根据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生源地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未就业证明等进行核验。
2015、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样式在下载中心下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招考条件要求生源地的以及2015年、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户口薄。
三、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户口薄原件及户主、本人页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
4、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并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照,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或档案所在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栏处盖章.(说明:档案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即档案所在地人才中心)。"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意见无需盖章。
四、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8月3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7:00
地点: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1013房间(五线社保大厦)
附件:2015年和2016年普通高校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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