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充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积极推进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法院审判工作需要,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考核按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10名(6名男性、4名女性,含金江法庭1名)。此次招聘属于编制外聘用,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为香格里拉市;
3.年龄在18-35周岁(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等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缺陷,矫正视力在5.0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或从事法律工作经历,计算机、新闻、文秘专业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司法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
四、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等。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迪庆先锋网、香格里拉门户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网、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统一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政治处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发传真、邮寄等方式报送,笔试当天将原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二楼政治处(建塘镇康珠大道18号)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请从附件下载,表格上粘贴个人照片,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招聘单位各执一份);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从附件下载);
4.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5.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背面须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张及电子版照片。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请直接向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政治处咨询,联系电话0887-8223446,屈老师:13578474521。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言语表达能力。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建塘镇康珠大道18号)
(二)面试
面试人员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建塘镇康珠大道18号)
六、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和政审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并进行公示。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同时考察考生是否符合聘用条件,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市法院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半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两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测试和考核,合格根据岗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3、聘用制书记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每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3000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及情况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需严格按照招聘方案组织实施,在确定人员进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聘用的人员将予以退回,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887-8223446 屈老师:13578474521
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xlsx
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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