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定向培养舞蹈表演后备人才通告
为加快文山州文化广电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表演后备人才的培养,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定向培养舞蹈表演后备人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度计划面向文山州8县(市)招收30名(男15名,女15名)舞蹈表演后备人才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附中(5年制中专)进行舞蹈表演专业学习,学习期满经专业考试合格,招聘为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正式职工。
二、招生对象、基本条件、报名初试办法及学习费用
(一)招生对象
女11-14周岁(2003年8月1日-2006年7月31日出生);男11-15周岁(2002年8月1日-2006年7月31日出生)。
年龄要求按周岁计算(周岁的含义:出生当年为0岁,次年为1岁),精确到月,截止时间为入学报到起始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文化艺术事业,志愿为文山州民族文化的传承发展贡献力量;
3.户籍在文山州内(以户口本为准);
4.五官端正,形体匀称,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初试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9月20日。
(2)报名地点: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文山市学海巷21号)。
(3)报名电话(办公室):2123769、2122007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考生本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签字)、学校介绍信原件(注明考生就读年级,思想品德情况,班主任签字)、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2.初试方法
初试分体检、骨龄测试、专业初试。
(1)体检、骨龄测试
体检和骨龄测试同时进行,两者均符合专业要求的方可进入专业初试。
测试时间:2017年9月21日-25日。
测试地点:由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统一组织到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骨龄测试。
骨龄测试要求:女生身高骨龄测试须达到163cm及以上(骨龄测试最低数值必须是163cm),男生身高骨龄测试必须达到175cm及以上(骨龄测试最低数值必须是175cm)。
⑵专业初试
时间:2017年9月26日-9月30日。
初试地点: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初试内容:考生形象、身材比例、身体素质、艺术素质、专业技巧(软开度、平衡、弹跳、模仿)、及考生自备的一个舞蹈表演小节目。
初试合格者,于2017年10月1日-10月20日进行专业集训,10月21日-10月22日由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附中组织专业教师进行复试并择优录取。
录取后的学生从11月1日起,在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进行为期70天的专业培训(适当收取培训费用),培训期间食宿自理。2018年3月1日,作为春季生正式入学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附中学习。
(四)学习费用
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以及其他费用自理(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住宿费600元)。
三、录取原则、相关待遇及学生的管理
(一)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考试、体格检查、思德考核均合格,按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招录计划。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二)相关待遇
凡被录取的考生,将送至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附中进行舞蹈表演专业学习。考生入学前须与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工作至少15年以上方可申请工作调动(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定向培养学生在学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
定向培养学生修完专业院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按期毕业后,按照入学前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到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报到,按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延期毕业的,不再安排就业。定向培训学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文山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工作者,需缴纳20万元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报州人社局备案。
(三)对定向培养学生的管理
为维护定向培养学生在专业院校学习期间的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以及专业院校制定的《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学生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定向培养学生进行管理。
四、纪律要求
严格按规定政策、程序、标准和时间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公正、阳光透明。对未按照规定政策、程序、标准要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招生的,坚决取消定向培养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文山州定向培养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表演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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