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双版纳州港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西双版纳州加强乡镇(农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州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港务局(州地方海事局、州航务管理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港务局(州地方海事局、州航务管理处)船舶检验科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船检登记、船舶检验和参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技术鉴定等工作。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根据西组通〔2017〕88号规定,暂停从乡镇、街道、农场遴选公务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遴选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及以下,且受职数限制,如报名人员为副科以上职务的,本人承诺遴选后自愿被确定为科员级职务的,可以以科员身份报名;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根据职责分工,该岗位野外和水上作业时间偏多,且经常性进入船仓、船底开展检查、检验,工作环境特殊,因此,该岗位限招男性。
8.熟悉计算机办公网络工作,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9.身体健康;
10.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http://zrsj.xsbn.gov.cn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港务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通过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http://zrsj.xsbn.gov.cn网站下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浅蓝底彩色照片5张,到州港务局办公室报名。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2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港务局三楼办公室
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51号
电话:0691-2210829
(三)资格审查。由州港务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定在2017年10月第二个星期六上午,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内容结合遴选职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进行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30%加权计算。
(五)体检与考察
考察人选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州港务局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http://zrsj.xsbn.gov.cn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六、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从事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遴选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咨询电话:0691-2210829(州港务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691-2146671(州第五纪工委)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西双版纳州港务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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