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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经区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发布
招聘教师总数为100人(详见附件1)。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blss.gov.cn)、香坊区政府网(http://www.hrbxf.gov.cn)、香坊区人才网(http://www. xfqrc.com)、香坊区教育行政网(http://www.xfedu.net.cn)。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报考特殊短缺岗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教育事业,所学专业对口,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
5、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特殊短缺岗位要求上岗一年内取得);
四、招聘程序
报名要求:按岗位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必须一致。报名人数应不低于1:5考试比例要求(特殊短缺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1:5,可适当缩减比例或取消相应报考岗位)。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综合能力(含教学方法、职业道德),满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基层服务(含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成绩折算:将笔试成绩与加分合计后按50%折算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额满为止。如果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面试成绩仍然并列,加试情景模拟。
签订合同:经选聘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因工龄计算问题引起的养老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被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由区人才服务局负责人事代理,代理费自理。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纪检委(监察局)监督下,在区教育局配合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命题及考务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负责。所有程序均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7日-19日。
3、报名需带证件:(1)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3)如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需有学校主管学籍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如有不实之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上岗前必须出具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特殊专业的考生如无教师资格证,要求上岗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7、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注:1、考生可在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提前填好相关信息并粘贴照片,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
1、2011年香坊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二0一一年六月七日
责编:谢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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