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2014年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2014年全市彩虹工程共招聘158人,其中,市本级70人,富锦市16人,同江市16人,桦南县15人,桦川县15人,汤原县16人,郊区10人。
凡具有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9年至2014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均可报名。
二、工作岗位
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方式及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全省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
五、聘用原则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经省厅审核后,服役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六、报考有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12日。
(二)报名地点。
1、市本级户籍(除郊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到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8号楼)一楼东侧市人力资源市场9号窗口"彩虹工程考试报名处"报名。
2、本市郊区户籍及各县户籍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就业局报名。
(三)报名要求。
1、市本级户籍(除郊区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两张1寸免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报名。
2、服役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报名人员,除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外,还需另附《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
3、报名所持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存在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进行全市通报。
(四)考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
(五)报名费用。报名费50元。
咨询电话:0454-12333 、0454-3986562
七、相关待遇
高校毕业生被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执行,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八、公示
考试成绩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佳木斯市创业就业网站进行公示。
佳木斯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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