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安机关维稳处突能力,确保我市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缓解市公安局警力不足的现状。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全省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黑公通[2007]4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统招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男性。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公安局共招聘文职人员21人。
1、共和派出所2人,要求:户籍地、居住地为共和乡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和退伍军人。
2、特警大队、看守所及派出所19人,要求:退伍军人18人,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人。
三、招考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
2、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
3、具有穆棱市常住户口;
4、身高1.70米以上,体重不能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厘米)-110);
5、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3) 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4)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己被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招录为文职人员、协警人员。
四、招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3日止,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穆棱市公安局一楼。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二)体能测试、笔试和加分项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和1000米,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
退伍军人的考试按百分制计分,计分办法为:体能测试70分,写作知识30分。
大学毕业生的考试按百分制计分,计分办法为:体能测试30分,写作及基础知识7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对招聘的退伍军人实行加分政策,其中党员加3分,士官加3分,具有地方机动车驾驶证的加3分,并累积加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退伍军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体能和笔试综合成绩和所加分数为最后得分,实行毕业生与退伍军人分别录取,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如笔试成绩确定人选最后出现并列,则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至最后确定人选。
(三)体检、政审考核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比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稿)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政审考核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或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从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的21名文职人员确定后,在市电视台和市政府网站(www.muli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 。
五、职责、待遇及管理
市公安局招聘的文职人员是市政府根据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每3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期满后,终止合同或视工作需要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签订的聘用合同在市人才服务局鉴证、备案。
文职人员的工资按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由市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险"。
六、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招聘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本公告由穆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聘用合同书规定办理。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23861、0453-3186342。
穆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穆 棱 市 公 安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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