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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邮件至hljgsrs@163.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的标题格式为:职位代码+姓名+参加(或放弃)面试(如:0703001001张三参加面试),信件正文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无故未发送确认邮件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收件单位及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90号,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收,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53611289。邮件封皮上请注明"职位代码:XXX,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邮寄材料为:
三、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5年3月12日-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五、确定综合成绩
(一)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六、联系电话
责编:谢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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