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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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佳人保发[2011]81)和《佳木斯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标准和工作程序》(佳卫联发〔2014〕2号)的规定,经佳木斯市编委批复同意,决定为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在大学生供需见面会现场招录卫生专业人员 6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四、考核方式:按应聘者报考单位及岗位进行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初步定于5月,具体时间在佳木斯人社局和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公布。
(一)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是资历评价,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资历评价于报名时进行,合格者名单在市人社局和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另两项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范围为医学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参照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大纲。评委根据应聘者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数,为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达不到70分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 若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及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选,市人社局和卫生计生委对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合格人员填写《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市人社局发放《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
七、待遇 凡录取到我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的毕业生,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6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八、说明 此次招录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为佳木斯市财政差额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管理。
责编:谢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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