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在全县事业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更好地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序发展,经盐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事业人员中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体岗位为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乡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选调工作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
二、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义翔(县国土局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张 群(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 荣(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国伟(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尤 豪(县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局政工人事股,由李强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报考条件
1.40周岁以下的本县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公文处理基础好,电脑操作熟练;
4.参加工作3年以上。
四、实施步骤
选调工作按照选调方案、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和办理调动等步骤进行。由盐津县国土局、盐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选调工作的具体实施,盐津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发布选调公告
由县国土资源局拟定选调公告,在盐津县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须知及资格审查
公告时间:8月19日-20日。
报名时间:8月21日-22日。
报名地点:县国土资源局政工人事股。
联系电话:6631079
1.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盐津县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免冠1寸彩照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
参加选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或疏忽错报被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参选人员自己承担。参选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盐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笔试或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核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按笔试--面试的顺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7年8月28日下午2:30
笔试和面试地点:盐津县国土资源局
2.笔试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调,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笔试成绩也将在政府网站公示。
3.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选调岗位职数1:2的比列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4.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总成绩第一名为拟选调人员。
(四)公示和调动
最后确定的拟调人员名单在盐津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