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四)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五)限保山市户口。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设备,有从事文秘或办公室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中共党员优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7年8月22日在保山人才招聘网、保山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报名地点:保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隆阳区人民路71号)。报名时考生需提供自荐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后)。
(三)资格审查和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后择优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确定招聘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对象;经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试用期人员;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协议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
(六)待遇:2000元/月,并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应由单位承担部分。
(七)考察试用期:一个月。考察试用期工资待遇200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计算年龄、失业登记时间等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李廷勇、何海碧,联系电话:0875-2160745)
附件: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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