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审判辅助人员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技能的专业技术岗雇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法庭速录员15名、文书速录员15名,均为专业技术类雇员。
三、公告发布地址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
http://hebzy.hljcourt.gov.cn/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热爱法律事业。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年龄在40(含)周岁以下(以报名日期为准)。
2.法庭速录员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每分钟打字速度不低于80字;
(3)法院速录员工作经历满一年以上。
3.文书速录员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2)每分钟打字速度不低于50字。
(三)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在资格确认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9:00至11: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集控中心(哈尔滨市长江路81号),咨询电话:0451-82376625。
(二)资格确认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进行资格确认。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确认合格人数比例应达到1:2,如达不到1:2时,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参加微机打字考试。微机打字考试于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下午2点,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集控中心(哈尔滨市长江路81号)进行。微机打字考试要求法庭速录员每分钟正确录入80字以上、文书速录员每分钟正确录入50字以上,未达到最低标准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微机考试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招聘的笔试及面试均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时至11时,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集控中心(哈尔滨市长江路81号)进行。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张考卷,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网站公告及电话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面试前如有缺考,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合作共事、语言表达、专业技能、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1、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过程严禁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签订聘用合同及工资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与我院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1年,工作表现优秀、岗位需要的,可以续签。法庭速录员和文书速录员薪金按市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聘用期间的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规定缴纳。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
附件:1.《2016年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计划表》
2.《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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