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绥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体检公告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2016年绥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对象:报考2016年绥化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经公示无异议需进行体能测试的考生。
(二)时间和地点:2016年7月28日早7:00到绥化职教中心(北林区绥兰路4公里处8线车终点)卫校1号楼正门前集合。
(三)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站公布的《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法院录用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或面试准考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及饮用水等,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体能测试场地。
2、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试地点。
3、在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4、考生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二、体检安排
(一) 体检对象:体检人员为报考绥化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位,且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包括报考绥化市各级法、检系统捆绑职位以及跨地市合并职位拟进入体检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试的,只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二)时间和集合地点:2016年7月30日早6:00到绥化市人才服务局(绥化市北林区中兴东大街66号,原绥化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集合。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或面试准考证、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要粘贴好双面胶)和体检费用450元左右,自备零钱(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直接收取)。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3、要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按弃权处理。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医院体检相关规定。
参加体能测试和体检的考生在看到此公告后,务必2016年7月25日下午16:00前(不含法定休息日)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其中: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与绥化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455-8319596。
报考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55-8316791。
报考党群部门(不包括法检系统)参加体检的考生与绥化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55-8386203;
报考政府部门(包括公安机关)参加体检的考生与绥化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455-8388252或8388251;
报考法院系统参加体检的考生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455-8316791;
报考检察院系统参加体检的考生与绥化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0455-7859605。
附 件:2016年绥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体能测试、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 共 绥化 市 委 组 织 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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