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良法与善治。良法与善治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互相促进的关系,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如果只有良法,而没有善治,良法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处可依,终会被取消;而假如只有善治,没有良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唯有将良法与善治的双轮并驾齐驱,才能实现法治社会、法治国家。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何为良法?良法应该是符合正义和善德的法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这样的表述。没有法律,特别是没有良法,善治就等于空谈。可当前,纵观新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政策中,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如北京新出台的网约车新政,一经出台,便在社会上引发了争议。虽然是从多数乘车人的安全出发而出台的,虽然为一些人的出行提供了安全保障,却也给一些生活在城市周边的新生代农民工带来了不便,成了这些人生活、生计的拦路虎。甚至有些农民工会公然抗法,继续开黑车,可见丧失公平的良法也难以达到善治的目的。因此,要想达到善治的目的,良法必须是符合正义、道德、公平的条件。
善治是良法的目的。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若,则国弱。善治就是奉行良法。有了良法的前提,善治就有了依据。上海市再次推行的垃圾分类法即是最好的例证。众所周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垃圾的种类也越来越复杂,由垃圾带来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因此各地纷纷出台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但部分办法在萌芽之期就夭折,而上海坚持推行,并要求使用政府规定的垃圾分类塑料袋,逐步引导市民养成了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也使上海的市容市貌更加美丽动人。由此可见,善治是良法的目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是共同参与,厉行法治,及时回应,达成共识、实效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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