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通知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鸡西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试
(一)体能测试对象
报考鸡西市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二)体能测试时间和集合地点
2017年7月21日早7:00黑龙江工业学院体育馆门口集合(原鸡西大学东校区,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三)体能测试项目、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站公布的《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法院录用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报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
(四)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测试地点。
2、在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不允许进行二次补测。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
3、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或面试准考证。
4、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测试资格。
5、体能测试期间,禁止喧哗、打闹、吸烟。体能测试结束后,考生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试现场或附近逗留。
6、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和运动鞋。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为报考鸡西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且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试的,只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1、集合时间
报考市直类和县乡类职位考生的集合时间为2017年7月29日上午6:30分。
报考公检法类职位考生的集合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上午6:30分。
2、集合地点
鸡西市人民政府(鸡冠区红旗路18号)楼前。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或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填写姓名)。
4、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体检费约500元。
7、体检时间可能较长,考生需自备饮用水及方便快捷食品。
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添加工作QQ群"417794708"进行确认,验证申请内容填写"姓名+报考单位名称+职位代码"。 咨询电话:0467-2386623。
鸡西市招考办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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