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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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对未成年人安全和权益的保护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水平的试金石。孩子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幸福和完整,更蕴藏着一个社会的未来。伤害孩子,不仅是对一个家庭的伤害,也是对文明底线的践踏,更会影响到一个社会的未来。
【开头从意义出发,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对家庭、社会文明的意义,体现未成年保护的正当性。】
尽管有法律规定,但一直以来,我国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主要还是依靠伦理和道德的“软约束”。传统的长幼尊卑观念,在一些人脑子里还没有被完全清除。一些家庭父母对待子女,管教的思想还很浓厚,而相应作为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意识却相对淡薄,常常有“棍棒之下出孝子”“我管教孩子,关你什么事?”之类的言论。即便发现未成年人被监护人侵害,家属邻居也只能止于拉架劝和,而行政部门更是不知如何施以援手,遑论对监护人采取法律措施了。而未成年人自己,也往往不懂得如何有效求助,导致一些受侵案件被隔离在“家门”背后。
【问题分析:指出当前我们在未成年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传统观念、社会环境和未成年个体存在的问题。】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自我保护能力弱,尤其需要全社会的保护和关照。司法机关有着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更应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让不能伤害孩子成为我们这个社会不能践踏的文明底线、法律红线。
【承接上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弱的论述,指出全社会应该保护和关照,为下文提出对策做了铺垫。】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先行。不仅要明确监护人、被监护人和公共部门三方的权利义务,减少亲属对未成年人的伤害。还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在全社会加大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制宣传,畅通救助渠道,在全社会扭转未成年人保护不出“家门”的认识误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除了法律外,还需要公共力量在每一个具体事件中的积极作为。只有形成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相衔接的合力,才能有效预防、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责编: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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