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线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区直机关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定为180分;
二、区直垂管单位和市、县(区)、乡镇机关职位、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笔试分数合格线定为170分;
三、不加试专业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定为160分;
四、加试专业的执法勤务类警察职位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定为160分,专业科目定为70分;
五、其他加试专业的职位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定为160分,专业科目定为60分;
六、监狱狱医、戒毒所狱医职位不进行面试,按"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折算,对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对因弃考、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招考名额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人员,招考名额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的职位,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原因,以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108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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