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神农架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开选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林区发改委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林区党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以用为主,简化程序,双向自愿选择原则。
(三)坚持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以用人单位为主导原则。
二、选聘的职位和职数
选聘神农架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单位林区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4名(全额事业编制)。
三、选聘范围
神农架林区范围内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具有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的在编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四、选聘条件和资格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选聘:
1.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历次年度考核有1次(含1次)以上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1次(含1次)以上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林区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林区发改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选聘公告。
林区人社局于2018年3月10日在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将《神农架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予以公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16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林区发改委办公楼402室,咨询电话:0719-3332121。
报名方法: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并签署报考人姓名)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填写《神农架林区发改委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交由林区发改委审核、确认。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及弄虚作假,在笔试前资格审查时将被取消笔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资格审查。由林区发改委负责对选聘工作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工作。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报名确认。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应向报名者说明原因。
3.发放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林区发改委统一制定后,通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即为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内容及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笔试和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问题处理能力等,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上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同一职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神林区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己负担。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2.根据1:1体检比例,有选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按面试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折算分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成绩,由林区发改委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林区人社局批准,按选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林区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计划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则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选聘领导小组组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现工作单位考察,考察以核实资格审查内容、查阅档案、了解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予以取消选聘资格。
2.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林区发改委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林区人社局核准,按选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公示和调动
按照选聘工作要求,将从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林区人民政府网站、神农架报、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和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选聘资格。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林区编办、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在林区纪委的监督下进行。选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719-3332277/0719-3332121。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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