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荆州市监利县招聘641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一、招聘计划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2018年全县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641名,其中高中教师30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601名(新机制教师101名、县级自主招聘教师500名)、幼儿教师10名。具体分学段、分学科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方式
按照省市相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在省级平台报考、笔试,其他环节的工作以县教体局为主体、按省厅部署有序展开;高中、幼儿教师招聘在市级平台报名、笔试,其他环节的工作以县人社局为主体、按市人社局部署有序展开。
其中,报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上旬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报考高中和幼儿教师的考生请在2018年4至6月份关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的招聘信息。
所有招聘事项,以省、市、县在网上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三、基本条件
(一)拟定前置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中小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属于这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二)拟定分学段基本条件
1.报考自主招聘初中教师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自主招聘小学教师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不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新机制教师基本条件由省厅确定,一般为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持有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高中、幼儿教师招聘条件待定。
四、招聘宣传
教师招聘工作预计2018年4月上旬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参考,5月上旬组织笔试, 7月底之前完成面试工作。各学校、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措施,开展教师招聘的宣传工作,确保完成组考报名分解任务(见附件3),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于3月份、4月份分两次报局人事科。考生报名期间,县局将对教师招聘宣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通报。
五、相关待遇及事项说明
所有新录用教师年薪不少于4.5万元,享受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工资晋升、职称评定等福利政策,任教学校提供周转房等食宿条件,非监利籍教师每学期报销一次"探亲"往返交通费。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的应届毕业生,按照本、专科生6000元/学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的标准分三年补偿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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