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优秀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措施》(郴发〔2017〕5号)和《郴州市产业园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7〕3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2018年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郴州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优秀急需紧缺人才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编外招聘优秀急需紧缺人才16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 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 czepz.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郴州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优秀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28周岁以下要求1989年3月2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要求1987年3月2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3月2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在国家级、省级园区聘用满3年以上相关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郴州高新区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优秀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3月21日至3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郴州高新区管委会604办公室(郴州市内乘坐59路或者换乘56路公交车可抵达)。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应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和与照片相同电子照片1张。填写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并于考试前一天自行到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3月23日17:00在郴州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3月24日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3月24日下午将公布核减招考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作文两科,一套试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作文占40%。
2.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15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象。
3.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情况。考察工作由郴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郴州高新区管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郴州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郴州高新区管委会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3年,待遇6-8万/年,并根据考核情况逐年增加。聘用人员管理采取劳务代理方式,管委会与人才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五险一金"从待遇总额中安排,进入相关管理系统。按照郴办发〔2017〕39号文件,聘用人员与产业园区干部同岗同责,主要在专业性强的技术岗位和业务管理岗位工作,也可担任相应管理职务和技术职务。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6. 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35-2654925
六、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654117。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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