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江市信访局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公告
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专业化、信息化、法治化"建设,根据丽江市信访局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系统维护使用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丽江市信访局拟招聘女性工作人员2人,其中信访工作宣传1人,信访信息系统维护人员1人。1、年龄在28周岁以下;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信访工作宣传岗位人员具有大学生志愿者和政法基层信访工作岗位锻炼经历,具有新闻专业、文字写作和宣传工作能力;4、信访信息系统维护人员须具有一定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和文秘写作水平。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审查
(一)户口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是丽江市户口。
(二)招聘对象:符合以上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应聘资格:符合上述范围和对象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
报名地点:丽江市信访局综合科(市行政中心人大一楼)
联 系 人:夏云林
联系电话:5111158
四、面试、体检
由丽江市信访局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及合同签订
工资待遇按照丽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岗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双方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标准照2张、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本次招聘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进行复审、监督。
丽江市信访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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