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招聘公告
一、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简介
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于1995年1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省人民调解员,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发展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以人为本,化解矛盾纠纷,增进人民团结,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业务范围是对会员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人民调解专业知识;发动会员积极调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开展人民调解理论研究,推动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发展;支持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民间纠纷情况,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加强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指导州、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办理云南省司法厅委托办理的事项。云南省人民调解员协会每届任期五年,受司法厅、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要求
(一)办公室文秘岗位1名。要求女性,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及Internet邮件收发和处理技巧。具有大专学历和一定公文写作能力。熟悉文秘工作的优先考虑。
(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岗位1名。要求男性,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及Internet邮件收发和处理技巧。法学专业毕业,具有大专学历,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曾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岗位1名。要求女性,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及Internet邮件收发和处理技巧。工程管理专业毕业,具有大专学历,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曾有公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指导岗位1名。要求女性,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及Internet邮件收发和处理技巧。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一定公文写作能力。曾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将电子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报名表网站下载地址:云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9:00至2018年1月26日17:30。未在指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或未收到资格初审确认通过及面试通知邮件的,视为未报名成功,不安排进行面试。
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二)资格初审及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资格初审
考生应于报名期间内将本人报名表电子版(WORD格式) 以及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有则附)等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或JPG格式),发送至招录的单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三+身份证号码")。报名期间未按要求发送电子邮件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招考单位对照考生发送的电子邮件和招录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或者不合格的,不能取得面试资格。
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招录人数的5倍,招考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专业、学历、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与职位招录人数5: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超过招录人数的5倍,则全部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的,则资格初审通过;未被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的,则资格初审未通过。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招考单位将通过邮件回复、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应当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并进行签到和抽签,参加面试。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经统计后当场发放,并确定拟招聘岗位考察人选。
(四)考察
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招聘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云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和云南省人民调解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
在考察或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将按程序进行补录。
(六)领取报到通知
公示期满,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报到通知书,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经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半年,基本工资不低于3000元。试用期满后,为每人购买五险。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人员任何费用。
联系人:李波 0871-64189030
电子邮箱:yunnanshengsft@126.com
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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