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经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研究决定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条件
1、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部队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25周岁,男性,未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退伍军人及有运动、职业技能、文书写作专长的优先聘用;
5、志愿献身消防部队建设。
二、招收名额及岗位
名额:计划招收10名政府专职队员;
岗位:接警员、战斗员、文书。
三、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招收入队后实行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转正后签订劳务合同,工资面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保险。专职消防员每月轮休两次,共8天假期。食宿、服装、被装由消防大队提供。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1月22日-2月10日
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海棠路中段)
联系人及电话:李警官15087517119。
五、注意事项
(一)专职消防员招聘后首先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二)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保山市人民医院或武警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一份。
保山市隆阳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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