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医医院2018年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人员公告
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条件;
3、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吃苦耐劳;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按年份计,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6、其他条件见招聘岗位表备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2、学校在读学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月28日上午11∶00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现场递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未递交材料或材料审核未通过者不得报名;超过规定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人事科(二号楼902室);
(二)资格审查
由医院资格审查组审核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按招聘岗位条件审核应聘者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试用人员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序确定试用考核人员,中途放弃试用考核的人员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试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考核和体检均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按医院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医院不提供住宿,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溪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四、报名咨询电话
人事科 0877-2079572
玉溪市中医医院
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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