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以及《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实际需要,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云南局)决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外聘1名执业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二、职责要求
外聘法律顾问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云南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三)参与重要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云南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参与云南局组织开展的法制教育、宣传、培训等活动;
(七)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严格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执业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业绩良好,熟悉行政领域法律事务,专业能力较强,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代理过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案件者优先。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9 日-2月5 日。
(二)提交材料及方式
有意竞聘的律师事务所,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本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负责人、人员概况、业务开展情况等;
2.拟选派的执业律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选派的执业律师应当填写《云南检验检疫局法律顾问报名表》;
4.为云南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上述材料均为纸质文件并需本单位盖章确认(一式两份),于2018年2月5 日前递至云南局法制处。
(三)资格审查
云南局组成考核小组,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对各应聘律师及其事务所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报云南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确定。
(四)公示聘任
对于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将在云南局门户网站公示。
云南局将与受聘人员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29号,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法制处。
联系人: 马涛 杨毅萍
联系电话:0871-64571440
附件:云南检验检疫局法律顾问报名表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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