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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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4月17日凌晨1点,一辆江西牌照的大货车,在福建国道324线九龙岭下坡路段失控侧翻,酸奶撒了一地。早上8点左右,现场出现了大批围观的人,不知谁喊了一声"上啊",场面就失控了。"像打仗一样,拼命抢,拼命搬。" 司机和交警曾试图制止,但赶走一个,又上来两三个,不到一小时,就将现场的2000多件酸奶抢光……参与其事的一个大叔问记者:"你怎么不要?"记者说,不忍心,也不能够。大叔说:"你不抢就是个傻子!"
【综合分析】
此种哄抢的闹剧,年年都在上演。据见闻广博的人士说,即使在发达国家,哄抢也难以避免,故不能独责中国人道德滑坡、素质低下。这种对比自然不是无意义的,但哄抢行为也不能因"外国也有"而逃脱道德的审判。当事人遭遇交通事故已是不幸,但哄抢者火速赶到现场绝无雪中送炭之意,只是为了哄抢,让当事人雪上加霜。如果人们谴责种种见死不救的冷漠,那么就更应该谴责此种落井下石的恶行。把哄抢比作"打仗",其实是可笑的,见利忘义地"拼命"与舍生取义地"拼命",可有半点相似?
没有特定的场景,哄抢也许就不会发生。混乱的场景,仿佛能使哄抢者变得面目模糊、无从识别。这当然只是一种幻觉,但这种幻觉却使哄抢者得到心理上的激励。而人数的众多,又使每一个哄抢者感觉到有一个群体的存在(不是"我"一个人在抢),意识到人数赋予自己的力量。因此,即使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实施哄抢,他们仿佛也是有恃无恐。如果有人喊出一声"上啊",那不过是喊出了他们的共同欲望;同时这也是他们相互激励的宣言,是不怀好意的围观者瞬间成为疯狂哄抢者的重要媒介。在这样的场景中,如果不参与哄抢,那么就如那个大叔所说的"是个傻子"。没有受到哄抢激励的人,在哄抢者眼里就是不可思议的异己,这样的"傻子"若是他们中的一员,早晚会被他们排除。但社会公共道德的可怜,或许要因之一便是这样的"傻子"太少,而信奉"不拿白不拿""不抢白不抢"的"聪明人"太多。
然而,哄抢的激励效应并不仅表现为哄抢行为的明目张胆(甚至无视执法人员的在场),也表现为一次哄抢行为中人数的逐渐上升,还表现为哄抢事件的不断发生。但显而易见的是,哄抢既是道德事件,更是法律事件。问题在于,法条俱在,同样性质的哄抢事件,却由于执法尺度不一而有不同的后果。正如人们所看到的,哄抢行为很少被正确地适用法律,多是不了了之。无疑,这暗示哄抢一般不会承担法律后果,那么潜在的哄抢者加入哄抢行列,哄抢事件一再发生也就不难理解。很可能的是,不仅哄抢者勇于哄抢有"法不责众"的心理依据,执法者宽纵哄抢者也同样怀着"法不责众"的思想观念。但宽纵其实是于"众"有害的,轻微罪错没有受到薄惩,便易于积小恶而成大恶。
侧翻一类的交通事故以偶然性居多,哄抢也因此更多地表现为随机性,但随机性哄抢也不是没有发展为预谋性哄抢的可能。守株待兔般等待哄抢时机不免使人百无聊赖,那么制造侧翻一类的事故以增加哄抢机会,难道不是"顺理成章"吗?我这是在教唆吗?我只是在指出激励效应累积放大中哄抢的可怕前景。
【微言微语】
哄抢的激励效应,可谓"威力无穷"啊!表层上看是这种"法不责众"的心理在作祟,分析来看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更多的是社会道德的滑坡,每一个人都是价值的出口,践行社会公德从点滴实践开始吧。
责编:朱诗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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