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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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辅和管理人员方案
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一所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高等学府,是国家 "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1名,面对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学生招聘,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本科生年龄25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28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须政治上可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强、善于协作管理,热爱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相应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服从工作安排;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具备维吾尔语和汉语的听、说、读、写能力。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三)资格审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责编:谢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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