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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源源不断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和省委"两个80%"精神,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2014〕92号)及《贵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筑党办发〔2012〕33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贵阳市2017年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数量
45家市直机关共计75个遴选计划面向全市基层公务员开展公开遴选(《贵阳市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五、考察测评
遴选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测评对象。除通过审查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可按1:1进行考察测评外,考察测评对象人数应多于遴选职位计划数,但最高不得高于3:1。
六、讨论决定
各遴选机关党委(党组)确定拟遴选人员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的德才条件,将考试成绩与人选一贯表现情况、人岗相适情况等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虑,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提出人选使用建议。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时,要认真听取考察组意见,综合分析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防止把分数作为用人唯一依据,防止简单以分数高低取人。各遴选机关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机关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以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七、公示与试用
1.公示。拟遴选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贵阳党建网、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同时各遴选机关须分别在本机关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八、办理调动与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由遴选机关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退回原单位工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九、其他事项
责编:谢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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