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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招聘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公告
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的通知》(临人社发〔2015〕148号)文件精神,结合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岗位实际,现将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两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通过的确定为进入专业技能考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11日。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所得分为本次专业技能考试的成绩。
四、考试事宜
(一)考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下午2:30分开始。
四、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一)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2×5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100分)×50%。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考生本人后7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全程参与监督。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技能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出现不予聘用情况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办理审批聘用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责编:谢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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