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市县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通告
为招聘优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切实缓解我市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的状况,在全市统一公开招聘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选聘渠道,经市招考领导小组批准,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计划,由昭通市卫生计生委和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聘2017年下半年市县区卫生计生系统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昭通市市县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市直和昭阳区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需具备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两个专业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一本及其以上)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县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需具备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两个专业需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2017年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013年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20个,昭通市中医医院10个,昭通市妇幼保健院1个,昭阳区44个,巧家县4个,永善县6个,彝良县5个,威信县4个,水富县2个。(招聘岗位详见昭通市市县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二)报名方式、招聘时间和招聘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址:
(三)招聘有关事项。
1.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每名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二本以上的岗位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二本以上证明)、报到证、免冠照3张。
3.此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所报岗位进行笔试、面试,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
(四)考试、考核、聘用。
1.笔试、面试。
研究生岗位的报名者不须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满分100分。
本科岗位的报名者(除威信县岗位)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进行加权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成绩当场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人员不进入下步招聘程序。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进入考核(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加试面试确定最终人员)。所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予以公示,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报送市人社局。
2.组织考核。考核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所在系、班、学生处考察该生读书期间的表现。考核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卫生计生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予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3.组织体检。体检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严格按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4.考核、体检均合格者,于12月10日以前将所有资料报市人社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在30日内送人社部门鉴证,12月10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视为放弃。
5.整个招聘工作,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和在公示前放弃的依次递补一次。
6.凡拟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无故不到公开招聘单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服务期满3年的,可参加昭通市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否则人社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7.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解聘手续。
三、招聘组织纪律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笔试、面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做到精心组织,避免工作失误,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卫生计生委和县区卫生计生局发出报名、考试、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3年内不准参加昭通市卫生计生系统组织的招聘考试。
四、其它事项
(一)本通告由昭通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整个招聘工作,在昭通市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昭通市卫生计生委和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附件:1.昭通市市县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2.昭通市市县区卫生计生系统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登记表
昭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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